作者:admin人气:0更新:2025-11-03 20:01:11
原标题:市财政局健全四项制度 深化专项整治
【西楚网报道】宿迁市财政局积极结合整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的加强制度建设,逐步建立科学化、精细化管理体系。
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。根据《企业国有资产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我市出台了《关于推进市属国有投资公司持续发展的意见》,对如何推进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加快发展,促进国有资产有效配置,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国有资产运营效益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提出了新要求。
二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。在2015年对602个项目、金额近4亿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基础上,结合我市实际,出台了《宿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、申报、管理、绩效评价、监督检查等进行详细规定,对财政部门、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要求。
三是完善融资债务管理制度。为加强监管,合理、适度举债,加强市本级债务管理,从而有效地防范财政金融风险。出台了《宿迁市市本级融资债务管理办法》,对债务举借和使用、债务偿还和化解、债务管理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四是完善促进企业发展制度。先后出台了《宿迁市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宿迁市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财政扶持制度,有效的促进了我市企业发展壮大。
标签: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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